小区业主能否拒绝电信运营商建立基站?电信运营商在被业主拒绝后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吗?近日,一则电信运营商与铁塔公司的联合声明流传于网络,电信运营商与业主长久以来的基站安装纠纷又增添了新案例。
该联合声明上写道:“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天湖城43号楼全体业主:鉴于你们业主对我们通信设施的抵触,并联合强烈要求限期拆除通信设备,从即日起三家通信运营公司不再为你们楼宇提供电话、宽带、以及手机信号的服务,请所有电信、联通、移动客户到营业厅办理拆机手续,并且今后任何一家公司不再为你们天湖城43号楼全体业主提供通信服务。特此声明!”
声明下方落款分别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市睢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睢县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驻睢县办事处,且相应地加盖了各公司或办事处的公章。
有睢县联通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确有其事:三家运营商的通信设备业主都不让装。法治周末记者尝试联系上述睢县当地电信运营商,但并未得到回应。天湖城小区物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小区43号楼确实存在建基站的问题,但具体情况并不了解。
运营商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运营商就已经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北京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士禀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魏士禀认为,在睢县这一相对狭小的电信市场,三家运营商在相关市场领域是横向的竞争关系,他们与铁塔公司所作出的声明可以看做是已达成了联合抵制业主的共识,实际上这是一种协同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据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五)联合抵制交易。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魏士禀向法治周末记者指出:“另一方面,这几家是提供同类业务的运营商,他们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来威胁用户,这在反垄断法中是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那么运营商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七条也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来讲,如果是存在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执法机构可以依照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从民事角度来讲,业主也可以一起提出反垄断民事诉讼,按照实际损失情况向运营商要求民事赔偿。”魏士禀表示。
业主与运营商均无权拒绝对方
在魏士禀看来,即使业主抵制建基站,运营商也不应该拒绝向用户提供固话、宽带等基础通信服务。“不应该把两种行为关联在一起。如果按照电信条例的规定,运营商设立基站是一个合理的行为,那么面对业主的抗拒,他可以通过行政或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而不应该利用自身的相关市场力量来威胁甚至报复业主。”
面对小区业主的抵制,运营商到底有没有权利拒绝向业主提供基础的通信服务呢?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第四十四条也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电信普遍服务义务。
知名IT律师赵占领认为:“从运营商的角度来讲,运营商没有权力拒绝为某小区的业主提供服务,因为包括电信条例在内的一些规定,要求运营商有普遍服务的义务;另一方面是因为运营商所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而且本身带有一定垄断的性质,所以他没有权力拒绝交易。”
而另一方面,业主是否又有权利拒绝运营商在小区建立基站呢?在法律专家看来,小区业主抵制运营商建设基站等通讯设施的行为同样是涉嫌违法的。
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运营商在小区建基站,是一个公权力的行为。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运营商在小区建基站分为三步,通知、进入、建设,如果需要费用的话可以进行协商。建设以后收取费用,这是民事权利,但是小区业主没有权力拒绝运营商建设基站。”
据了解,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赵占领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称:“这一法条表明,运营商不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只需要尽到告知的义务,并按照标准支付费用就可以在小区设置通讯设备,这样的话用户是没有权力去拒绝的。”
基站争端如何破解
近年来,运营商与小区业主因基站等通讯设施建设而产生争执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甚至出现个别业主私自拆除运营商基站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小区业主担心基站辐射会影响身体健康。
一方面,小区业主担心基站辐射;另一方面,没有基站又会导致信号差,带来通讯不便。甚至有小区业主直接向运营商提出,拆除基站与保证小区移动信号并不矛盾。这着实让运营商犯难。
赵占领分析认为:“民众的恐惧主要是源于信息不对称,他们并没有真正了解这些通信设施有没有辐射,有多大的辐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与宣传教育、科普是有很大的关系的。”
对此,赵占领指出:“首先,运营商要采取一些技术手段、管理措施来减少基站有可能存在的对居民的负面影响;其次运营商要通过科普、宣传、教育来增强信息的对称,减少民众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误解;第三是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手段对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居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有的小区业主怕基站有辐射,从而拒绝运营商设立基站,这是因为运营商的宣传力度不够。”王春晖告诉记者,“但在很多情况下,运营商被拒之门外主要是因为利益。有很多小区是想以建基站来胁迫运营商,从而获取经济补偿。”
赵占领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法律上,运营商有权在小区建基站,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层面可能会面临很多困难。“运营商只要通知到用户并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设立基站,那么这个支付费用的标准是不是客观公正合理,在制定过程中有没有去征求公众的意见,这也是非常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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